湛江新闻网讯:吴川市法院积极创新民商事审判新思路,2012年以调解方式办结民商事案318件,经调解主动撤诉的284件,调撤率愈七成。
2012年以来,吴川市法院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民事审判理念和原则,加大调解力度,积极调处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2012年,该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549件,结案1179件,其中以调解方式办结民商事案318件。在调解办结的民商事案件中,经吴川市法院调解后诉方主动撤诉的共284件,调撤率达75.34%。大量民商事案件经市法院调解案结事了,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吴川市法院以调解方式办结的一批民商事案在社会上产生良好效果,赢得各界赞誉。 如该院民一庭调处吴X伟诉吴X明健康权纠纷案,民二庭调解李X佳、吴X兰诉郑XX两人建设用地转让合同纠纷案,民三庭调处吴川酒厂破产案,均是该院成功调解结案的典范。吴X伟诉吴X明健康权纠纷一案经该院成功调解结案后,双方当事人与村干部还特意制作一面写着“调解有方,双方满意”的锦旗送到该院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