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近日,省教育厅发布2013—2014学年高中阶段学校校历,全学年52周。我市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完全中学、普遍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高中阶段学校校历安排,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高中阶段学校规范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013—2014学年教学时间中,全日制普通高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2周,寒暑假10周;第一学期教学为25周,即2013年7月28日至2014年1月18日;9月1日开学,2日上课,高三年级可根据高考时间和教学实际,适当调整开学时间,可于8月1日开始新学年上课; 2014年1月19日开始放寒假。第二学期教学为22周,即2014年2月9日至7月12日。2月10日开学、上课,7月13日开始放暑假。据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学安排为42周,寒暑假10周,与全日制普通高中阶段校历安排基本一致。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和编排课程表,规范安排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全面落实课程计划,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集体补课;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执行校历情况的督导检查,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推进素质考核,促进普通高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