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2012年以来,吴川市再增4个“花园式单位”。全市“花园式单位”已达20多个。
吴川市林业部门把城市园林绿化与单位、群众性园林绿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一批绿化效果好的单位争相参与“花园式单位”评选活动。吴川市林业局领导经常带领该市绿委办、营林股人员到各单位指导庭院绿化美化工作,使其绿化工作达到湛江市“花园式单位”标准。经过认真评比,吴川市再有 “锦绣华景”小区、“吴川市第四中学”、“金牛小区”及“王村港镇政府大院”等四个单位通过“花园式单位”验收,喜获“花园式单位”牌匾。
“花园式单位” 评比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吴川市民的生态环境意识,构建了人与自然和谐城市环境,促进了生态文明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