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笔者从吴川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年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损害群众利益并受到吴川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或责任追究的被评单位,评议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从去年开始,吴川市行风评议的“量化评分”实行重大改革,评议结果只设定“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今年综合评议分数实行百分制,由四部分组成:①行评团评议占50分;②社会调查占30分;③案件情况占10分,
2012年1月以来发生案件的单位,其中每宗乱收费案件扣1分,每宗违纪案件扣2分,每宗刑事案件扣3分,不设负分(对故意隐瞒案件情况的单位发现一宗,扣10分);④吴川市行评办掌握的情况(含投诉情况)占10分。综合得分=行风评议团分值+社会调查分值+案件情况分值+市行评办评分值。评议结果设定“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今年行风评议实行“一票否决”:评议当年,被评单位在作风方面被投诉两次(含两次)以上经查实,或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经查实,并受到吴川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或责任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其评议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