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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路、东堤路扩建“手尾”有望消失

2013-12-07 21:51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霍自强

东堤路洪屋路交界处道路红线征收房屋公告(部分)

已有铺面开始搬迁

2010年11月开始进行的汉口路、东堤路扩建工程,已于去年初基本完成。但东堤路洪屋路交界处还有部分征收房屋因补偿方案原因的影响,致使留有“手尾,目前,仍有部分需征收房屋没有实施征收。11月25日,霞山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征收东堤路洪屋路交界处道路红线范围房屋决定的公告,其中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同时公布。

12月7日中午,笔者在现场看到征收房屋范围张贴有公告和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也有铺面自行在拆招牌和搬运屋内物品。离公告公布的实施拆迁时间还早,笔者问一位在旁看热闹的市民为何有这么快自行搬迁的铺面,这位市民说:早搬有奖励,何况政府的补偿安置方案十分合理,再拖也讲不过了。

据公告的内容得知,东堤路洪屋路交界处道路红线范围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最核心的内容是补偿方式。补偿方式有三种,一是货币补偿;二是房屋产权置换;三是货币补偿加房屋产权置换。其中房屋产权置换的地址是离征收房屋处不远的“洪屋大厦”,置换价是按“洪屋大厦”开盘价的均价折算。据了解,“洪屋大厦”的交楼标准是戴精装修,搬上家具就可以入住,已经具备了入住条件,如此理想的居住环境和置换地址十分吸引征收房屋范围的业主。另外,货币补偿的标准也不低,综合来看,东堤路洪屋路交界处道路红线范围征收房屋的业主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东堤路洪屋路交界处道路红线范围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让笔者回想之前上午,与同亊在三岭山森林公园山道上徒步巧遇市委书记刘小华同志的情景。当时刘书记夫妇等人轻装简从也在徒步,当中,刘书记热情向笔者介绍他温柔和蔼的爱人:这是我老婆。而在很随便的交谈中,更让笔者与刘书记拉近了相互间的距离是他“让更多老百姓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的这句话。出了森林公园一个小时的时间不到,笔者就在东堤路洪屋路交界处道路红线范围征收房屋现场,看到了刘书记这句话的现实体现。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征收房屋涉及的拆迁很多,由此产生的矛盾和对立现象有增无减。实亊求是来说,湛江在征收房屋的补偿中都比较注重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补偿标准一般都比较合理。这次东堤路洪屋路交界处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更令人高兴的是安排了条件比较理想并马上可以入住的置换地址,此举使以往业主担心长时间居住临时安置房或租房住的纠结完全消除。广大市民有理由相信,随着湛江五年崛起和追赶国内一流城市目标的推进,一定会出现更多的“让更多老百姓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的好事、喜事。

东堤路洪屋路交界处道路红线范围征收房屋签订征收协议期限是自公告起30天内,搬迁房屋期限是签订协议后15天内,很快,汉口路、东堤路扩建工程的“手尾”就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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