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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作案,“罪”在大人

2013-12-08 11:40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欧春智

    近日,两则新闻看得让人揪心:一则发生在重庆市长寿区,一岁半的原原在电梯内惨遭一名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摔打,最后还被扔出电梯,短短5分钟之后,大家竟然看到原原浑身是血地躺在居民楼下,目前生死未卜;一则发生在福建莆田,14岁男孩刘某打完8岁女童后怕被责骂,竟将其勒杀推入粪池,事后刘某表现得很淡定,照样回家吃饭。

    像这类恶性伤人、杀人的案件相信大家都看过不少,但像这两起低龄化的犯罪确实少见,犯罪手段是如此的残忍,泯灭人性。笔者看了一些网站的评论后发现,许多网友都被这两起案件“惊愕”了,许多网友还纷纷指责摔打原原的那个女孩是“魔鬼”,杀8岁女童的刘某“不是人”……

    确实,网友的指责我们非常理解,因为花骨朵般的生命就此凋谢,确实让人惋惜和气愤,这不只是两个家庭的痛,更是整个社会的痛。审视一下“凶手”后我们不难发现,作案者一名十一二岁,一名十四岁,严格来说他们还是小孩。小小年纪,作案手段就如此丧心病狂,难道他们“生来就如此”,答案是否定的。据悉,那小女孩平时在家里还是一名“弱者”来的,平时常遭到父亲和母亲的责骂,父母平常还很爱打牌,对小女孩缺乏关爱;而刘某杀人并藏尸于粪池,原因其实也非常“简单”——怕(打8岁女童的事)被责骂。从“怕被责骂”这四个字中,我们可看出刘某的家庭教育环境其实也和小女孩是一样的。

    俗话说“环境造就人”,这话说得不错,环境可以影响一个人的性格、品德、处事的方式、做人的态度。粗暴、畸形而缺少爱的家庭教育环境,必定会给孩子身心造成深远而“恐怖”的影响。作为弱者的孩子,平时只是忍声吞气,无处释放,当怨气积蓄到一定程度后,最终会去寻求比他更弱的“发出点”爆发,从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天使”从而变成“魔鬼”。

    可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小孩作案,追根问底,其实“罪”在大人。但愿悲剧的发生能唤醒所有平时喜欢施与家暴、对孩子缺少爱的家长。切记:你的一言一行都会决定着孩子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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