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吴川获悉,自11月28日开展保护候鸟百日行动以来,吴川出动执法人员1100多人次,清理捕鸟网4000多米。特别是加大对伤害候鸟和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共立刑案2宗,行政案2宗,刑拘1人。(12月13日《湛江日报》)
吴川市保护候鸟百日行动,清理大量捕鸟网具,惩处违法犯罪人员,成果显著。由此及彼,笔者想,吴川市乃至我市各地要巩固保护候鸟百日行动的成果,还任重而道远。因为“行动”过后,捕杀、贩卖、加工野生动物的现象还可能死灰复燃。因此,在执法上,仍需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土壤”始终没有存在的空间。换言之,护鸟未有穷期,功夫更在“百日”外。
诚然,做好“百日”外的功夫,坚持法治护鸟必不可少。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捕杀、贩卖、嗜食野生动物的传统陋习由来已久。因此,还需要坚持从道德层面加以引导公众,让公众摒弃传统陋习。2012年,我国公布的《公民道德建设纲要》首次将保护环境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告诉我们,爱护野生动物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
事实上,通过保护候鸟百日行动,在引导公众护鸟,建设公民道德方面,我们湛江各地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2月12日《湛江日报》就有消息说,从纪家镇驱车到雷州市南部的英利镇,记者看到,沿途山坡上田野间没有捕猎候鸟的现象。在潭典村,展现在记者面前的是2000多亩绵延10多公里红树林带,在红树林上,成群的候鸟在觅食、嬉戏、飞翔。村民说,这片红树林宛如海滩上筑起的一道“绿色长城”,它成为海洋生物和鸟类的安居乐园,常年栖息着成千上万的白鹭、海鸥等多种鸟类。笔者以为,我们湛江各地不妨以护鸟行动取得这些喜人成果为契机,多树立护鸟的榜样,多宣传护鸟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好处,让公众认识到护鸟也是一种美德,破坏鸟类是不道德行为。
说到底,护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坚持走法治和道德建设之路,打好“百日行动”护鸟战,做好“百日”外的功夫,护鸟行动才会见长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