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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新村宅基地统一管理 建新房需拆旧宅

2013-12-21 09:23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邓耀瑞 黄武 谢碧霞

    两年前,遂溪县遂城镇新村村民赵善生盖起了新房。入住新房后,他以前居住过数十年的旧房子也随之被拆除,旧宅基地重新归村集体所有。

    在新村,建新房拆旧宅的做法并不鲜见。按照新村的村规民约,每年农历三四月份,计划年内建房的村民需向村里“报建”,同时缴纳1200元土地使用费,由村干部组织进行抽签,并根据抽签结果安排预先规划好的宅基地。同时由村民代表进行监督,确保抽签过程公正、公开。据村干部赵方介绍,宅基地大小一致,长18米、宽12米,村民可按自己意愿设计房子大小,但后墙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建设。新房建起入住后,旧宅不再保留。

    过去,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新村有500多亩土地处于撂荒状态。为盘活土地资源,2003年,经村民代表讨论,新村决定合并村里的6个生产队,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各生产队土地资源由村进行统一管理使用。

    赵方说,村民抽签拿到宅基地后,一年内如不动工建设,宅基地将没收归集体,1200元土地使用费将不再退还,“这将最大程度上确保土地资源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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