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部级央企纪检负责人均由
上级派驻
早在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前,央企的纪检监察机构就已经存在。中共十四大以后,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定,中央纪委与监察部已合署办公。中央国家机关一些纪检、监察机构的合署工作也逐步进行。
国资委成立后,对央企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日益完善,2010年,《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指出,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要按照党章规定设置纪检机构。所在单位设立党委的,要设立纪委;设立党组的,要设立纪检组。同时设立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其纪委(纪检组)和监察机构可以实行合署办公。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所以,在53家副部级央企中,除了鞍钢、武钢、宝钢等少数几家区域性企业外,大多数央企由原来部委、总局转制过来,属于中央下派的党组,因此设置的是纪检组。53家以外的央企则多数由党委选举产生纪委。尽管称呼不同,但都受到中纪委、国资委管理。
按照中央规定,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及下属单位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途径,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的渠道,逐步做到符合条件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依法进入董事会担任董事,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入经理班子兼任副总经理或副行长。
据本报记者调查,现有113家央企中,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由中纪委、中组部或国资委派驻进入企业。如,中核工业集团纪检组长李学东,曾任国务院国资委群众工作局局长;中航工业集团纪检组长孙卫福,曾是中组部干部二局副局长;中国兵装集团纪检组长严力,则从中组部干部五局巡视员的岗位上转入央企。
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由央企中的高管交流任职。如,航天科工集团的纪检组长高福来,曾是五矿集团的纪检组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下称中国电科)纪检组长毛远建,则是从中国铝业公司交流而来,后又兼任集团副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