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整顿,湛江交通秩序现状如何?昨日中午,市委书记刘小华暗访市区交通秩序情况,发现湛江市区仍存在逆行、冲红灯、乱鸣喇叭、超载、不戴头盔等明目张胆的违章现象,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刘小华深感痛心,提出严厉批评,强调务必痛下决心坚决整治交通秩序。(1月8日《湛江日报》)
对交通乱象的整治,我市交通部门可以说是费了脑汁,花了大力气。且一直以来,我们的整治还是以“人性化”为主的,对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都是进行“以教育和劝阻为主”的管理,要求交通违法行为人在路口举牌宣传交通文明10分钟。让违规者举牌,既能“惩罚”了违规者,监督了别人,也能教育了一大批市民。在如此“人性化的处罚手段”的感召下,我市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交通情况都趋向“秩序化”,让人无比欣喜。
如今,又见交通乱象反弹,这至少说明了相当多的市民潜意识里还是受“法不责众”的思想左右着,“图捷径”、“跟风”和“庆幸”的心理驱使着他们去“中国式过马路”。对交通协管员的“教育”,有的人根本不把他当回事,依然横冲直撞,一位中年妇女竟然理直气壮地对交通协管说:“我家就在前面,不这样走那不是要兜个大圈!”但这位中年妇女却忘了再想一下,假如别人也像她一样,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湛江的交通状况岂不是成一锅粥了?
可见,对交通违规者,“教”是必需的,但笔者觉得,“罚”更是不可少的。应“教”“罚”双管齐下。重罚之下,必有循规蹈矩者!只有把他罚疼了,罚怕了,今后才“记得住”。全国的很多城市对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规都“开罚”了,实践证明,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在外国,对交通违规者的处罚也是非常严重的。像新加坡,对行人第一次闯红灯,将罚款200新元(约相当于人民帀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新加坡虽然地窄人多,但人家的交通秩序怎么样?去过的就知道了,不去过的可以上网查一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