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和城市整体形象,昨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市区综合整治交通秩序工作,讨论完善《湛江市区综合整治交通秩序(讨论稿)》。市委书记刘小华强调,市区交通乱象必须立即整治、全面整治、铁腕整治,整治当月大见成效,整治三个月根本好转,整治半年成为习惯,达到车辆遵章驾驶、行人遵规行走的目标。(1月10日《湛江日报》)
违规闯红灯、横跨马路、逆向行驶、违规变线拐弯、乱鸣喇叭……这些交通乱象在我市久已有之,市民对之早已诟病。如今,市委市政府欲铁腕整治交通秩序,还道路安全顺畅,值得“点赞”。但对由来已久的交通乱象,单纯的罚教或许能隐息一时,却未能拔起病根。我认为整治交通秩序,需若医生一样摸准交通乱象之脉,对症下药,方可见得成效。
漠视之病。特征是不受他人影响,不管交通规则,不考虑个人安全,只怀走捷径、图方便、省时间的心理。这些人坚信“路是走出来的”,既然是走出来,大家都可以走,只要不抢道,不存在现实的危险性,不导致交通堵塞,就可以你好我好大家好,各行各路,互不干涉。治这种病,就需抓住这个理,理亏则词穷,词穷则会自觉自律。是以,治好漠视的病,首先要让这些患者眼睛明起了,看清违反交通规则对己对人造成的影响甚至引致的交通隐患。只要他们眼看清了,脑清醒了,漠视病端就能治愈。
侥幸之病。给这种病画像,是精明计算,认为违规成本低、发现几率小、耗时短;是“搭便车”,人家占便宜自己不占,吃亏是自己;是法不责众,大家一起抱团取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探知路线,占有先机,可以知己知彼,无往不胜。对精明者,要帮他们计算当中的利害得失;对“公地”现象,要让占便宜者既得不到芝麻,也丢掉西瓜;对共同行为,要罚得众人平等,没有偏失;对明知故犯者,要以其之道罚之,要在伤口上撒盐,让他们牢牢记住教训,下不为例。
习惯之病。这种病征的人,知有法,且识法之内容,个人之法责,但有时一慌起来就忘东忘西。如知道驾车要戴头盔,但因平时习成惯性,出门到位即忘之所以;又如超载乘客,见偏僻地段孤零一人,心有不忍,便不自觉地搭载。对习惯之病,由于其病入膏肓,病根早已蒂固,确需用“猛”药攻之,如加大药味,提高药量,增加药次,以挫击其病灶,让其“返璞归真”;但因惯病习以为常,深入习性,故也要用温火慢慢熬煮,使药味变浓入味,最终渗入血脉,循环全身,发挥固本强基之功效。
疾病,身体功能之缺也。交通乱象,乃制度之乏也。故而,整治交通秩序,治理交通“顽疾”,确需因病制宜,下猛药,用温火,久久为之,以见之成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