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我市首次对屡次在市区交通违法公务车辆的15个单位领导进行约谈,通报具体违法行为,表示将坚决曝光、依法处罚,加大督查力度,坚决纠正公务车辆违规行为,要求对2次以上违法的同一驾驶人员进行停职检查;要求此次被约谈单位不得再违规,否则,将问责该单位主要领导。(2月25日《湛江日报》)
自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坚持曝光市区车辆涉嫌交通违法信息;相比之下,无论是公务车辆还是其他普通车辆,从曝光信息可以看出涉嫌交通违法的车辆数量呈现出下降趋势。这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积极效果。但是,也应该看到,公务车辆本是姓“公”的,却始终未能带头遵守相关交通规则,甚至出现“剪不断,理还乱”的不良现象。
我市首次对屡次在市区交通违法公务车辆的15个单位领导进行约谈。从这里可以提炼一些信息。一是有关部门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力度大。报道称“着力克服思想麻痹和与己无关思想,做到全员参与全市交通整治工作”,应该看到监管部门在思想认识上提高到一个程度,但也不难看出涉嫌公务车辆交通违法的单位领导非常需要补上“交通秩序”一课,交通整治工作离不开全员参与。二是对待交通违法的公务车辆,要“动真格”了。公务车辆没有按照要求遵守规则,这些公务车辆的单位领导负有难以摆脱的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本次只是“约谈”,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不痛不痒”的处罚。但是,随着我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督查力度加大,若再次出现同样的交通违法“错误”,恐怕不是“约谈”能够解决的问题,“将问责该单位主要领导”。事实上,公务车辆交通违法就该像其他车辆受到处罚,甚至处罚力度和程度要狠些,这样才能符合公务车辆特性。我们期盼,在“约谈”之后,在部分单位领导的重视下,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减到最低,甚至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