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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好“伤疤”需多措并举

2014-03-01 22:59 来源: 作者:豆海湛

    记者2月27日骑车巡城发现,部分地方的卫生出现反弹现象:个别店铺门前乱洒污水;不将垃圾丢进垃圾箱,随便堆放在路边;乱拉电线拴在路边树枝上充电。(2月28日《湛江日报》)

    乱倒污水,乱堆垃圾,乱拉电线,这些不当行为显然严重破坏了环境卫生,给美丽的市容市貌划上了一道道“伤疤”,也给形势喜人的创卫大局抹上一个个“黑点”,让人心痛不已,遗憾不已。剖析这些行为的心理动因,笔者认为:其一是卫生习惯难改变。有些人还未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任凭惰性左右自我,做不到自觉自律;其二是文明素养跟不上。自私自利,缺少公德,只顾自己的一时之便,而不顾环境的整体卫生,忘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谆谆告诫,忘了“城市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的主人翁定位;其三是思想意识未提高。对于创卫,有些人却仍然认为这是政府部门和环卫工人的职责,“与己无关,高高挂起”,况且自己破坏后,会有人去保护。这种狭窄想法,是极不合时宜的,有悖于全民创卫的氛围和格调。对于任何破坏环境卫生、不珍惜创卫成果的行为,我们都可以理直气壮地予以谴责,并强力整治。

    在笔者看来,要治好影响创卫的“伤疤”,需要多措并举。首先是“督”。相关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对各个领域卫生的督查力度,尤其是注意多些对卫生死角进行督查,预防出现反弹状况;而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监督和举报,媒体及时曝光和跟踪,倒逼相关单位进行整治,也使破坏者受到警示;其次是“教”。要通过各种方式在卫生状况欠佳之地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切实提高人们的环保卫生意识,倡导大家都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大局的良好行为习惯;并在条件允许时成立卫生志愿保洁队伍,劝诫教育和纠正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再次是“罚”。对于依旧我行我素地破坏环境卫生的人,要大力贯彻执行相关制度,坚决给予处罚,形成“破坏会受罚”的威慑效应,培养人们保护环境卫生的自律性和自觉性。

    本来,创造和保护清洁、美丽、文明的环境,就是属于我们每一个人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没有理由去漠视和破坏环境卫生,也无法容忍那些破坏环境卫生的不良现象;而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卫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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