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3.15前夕,遂溪县消委会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宣传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县政府领导、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质监局、县人民法院、县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遂溪县支行等单位领导及3.15律师团负责人。会议由县工商局副局长、县消委会常务副会长柯如生主持。

会议现场(潘海其 摄)

县工商局副局长、县消委会常务副会长柯如生主持(潘海其 摄)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于2013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施行。

县消委会秘书长白志敏在作工作汇报(潘海其 摄)
会上,县消委会秘书长白志敏作了2013年的工作汇报并对“2013年遂溪县消费维权十大案例”进行专题研究。对新《消法》的六大亮点也作了详细的解读。从而使人人了解、认知、熟悉新《消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各与会人员分别对“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各抒己见,也作了深入体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