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诚信单位”代表向社会宣读“承诺诚信经营”倡议书(潘海其 摄)
县工商局局长、县消委会会长陈波表示,遂溪县消委会以贯彻新《消法》为契机,作为维护消费者“新权益”贯穿于自己的行动中,作为深化工商改革、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责任”,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做好调解和维权工作,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同时欢迎新闻媒体监督。
本次活动发放消费资料1000余份,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区展示无中文标示进口烟酒、伪劣奶粉、假冒食盐等商品,现场接受咨询20余人次,现场受理案件3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