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有序确定入学对象
为切实做到就近入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今年“小升初”工作,重新划分并公布小学服务范围即学区,为做好“小升初”工作打下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民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民办初中从2015年起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实际有序确定入学对象。
单校划片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应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多校划片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
未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片区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
民办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面谈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各民办学校确定,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军人子女“小升初”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落实“两个为主” 确保随迁子女就学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切实解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紧急通知》(湛教[2012]198号)的要求,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就读为主”的原则,各县(市、区)要依法合理确定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的具体条件。
对于在本辖区务工达到了一定年限且有固定住所的外来工的子女或在本辖区小学就读达到了一定年限的随迁子女,应与户籍学生一视同仁划片入学。对于不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应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对于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要扩大公办学校容量,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购买民办学校服务,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随迁子女“小升初”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