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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政高不再担任辽宁副书记 在辽宁省内就职已43年

2014-04-29 08:42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李丹丹

陈政高

李希

    昨日,辽宁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宣布中共中央关于辽宁省领导调整的决定。上海市委副书记李希担任辽宁省委副书记,而陈政高不再担任该职。

    据辽宁卫视《辽宁新闻》报道,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秦丰出席会议并宣布中央决定,李希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而陈政高不再担任辽宁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显示,李希生于1956年,是甘肃两当人,自2013年4月任上海市委副书记。此前他曾在甘肃及陕西两地任职。

    陈政高出生于1952年,是辽宁海城人。2008年1月开始任辽宁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自1970年12月参加工作以来,陈政高一直在辽宁省内就职,至今已经43年。

    陈政高

    陈政高,男,汉族,1952年3月生,辽宁海城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毕业,经济学硕士。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

    1970年担任辽宁省海城县革委会政工组办事员;1978年任大连海运学院团委书记;1982年任辽宁省大连团市委常委、学校部部长;1985年任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副县长;1988年任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委常委、副区长(主持工作);1993年任辽宁省大连市副市长;1997年任辽宁省省长助理;1998年任辽宁省副省长;2003年任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8年任辽宁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李希

    1956年10月生,汉族,甘肃两当人,198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甘肃省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省委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处长,兰州市西固区委书记、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张掖地委书记、市委书记,省委秘书长兼省直机关工委书记,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延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等职。

    2013年4月任上海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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