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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口岸新增四类进出口产品实施法检

2015-01-16 23:02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combit
    湛江新闻网讯: 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公告要求,自2015年2月1日起在湛江口岸将对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等四类产品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有进出口新调整商品的企业,应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确保货物顺利通关。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和商品编号联动调整的公告,自2015年2月1日起,将HS编码9401809091(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增设进/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A/B”,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将8433592000(棉花采摘机)、8708709100(其他车辆用铝合金制车轮及其零附件)、9019200000(臭氧治疗器,氧气治疗器等器具)增设进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A”,实施进口商品法定检验。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3002300000(兽用疫苗)的进/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A/B”,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

    此外,结合2015年海关商品编号调整情况,国家质检总局还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编码进行了对应调整。

    检验检验部门提醒相关外贸企业: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境商品,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管,进出口商品收/发货人或代理人须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外贸企业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热点栏目,查询《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有进出口或经营上述新调整商品的企业,应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确保货物顺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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