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工业园区,工作人员正在排查米克化能储氨设置安全隐患。 记者 张锋锋 摄
加大财政及专项资金扶持力度
据悉,我市出台的鼓励受灾企业扶持办法(暂行),共有22条实实在在的帮扶措施,其中包括加大财政及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市财政统筹安排企业复产首期贴息资金1亿元,支持工商企业救灾复产;加大政银企协调,切实解决企业复产资金需求和财政理赔。金融单位特别是驻湛各银行机构,全力主动争取国家总行和省行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增加放贷规模,加快放贷速度,降低贷款利息,坚持按照最低利率发放贷款。延缓企业还贷,企业银行贷款在受灾期间到期的,一律延期半年还款。
同时,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全面提高受灾企业服务水平。企业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按规定减除保险赔款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一次扣除,直接减轻或免除企业所得税额;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其所得可在扣除保险赔偿部分之后,视其受害程度,酌情对当期或在受灾后半年、一年内,给予减征个人所得税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