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根据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交叉检查的行动(粤司办[2015]316号),记者跟随交叉考察组——阳江市司法局检查组,分别到遂溪县城月镇的城月、陈家以及岭北镇的调丰、西塘4条村委会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完毕后,检查组认为,根据广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28项重点检查内容逐一考核,4个村委会的“乡村律师”模式成效明显,不但工作仔细扎实,很多工作甚至比省厅要求做得更有特色。
据悉,这次交叉检查是对我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整改提高的重要举措,也是检验各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有打官司吗?”“没有,到了这里就没有打官司的念头了,基本都消化掉了”“一个月来几次村委会上班?”“每个星期都来” “律师有点作用吧?”“有!作用可大了!”记者在跟随检查组走访中发现,检查组在检查工作过程中非常细心,不但仔细查阅了相关工作材料、台账、日志、合同备案等,还和坐班的律师、村委会干部甚至村民进行了交流。在比对遂溪县司法局推进“乡村律师”模式总结汇报时,阳江市司法局副局长邱丽奋认为其有两个做法同时是他们检查中应该学习的“典范”:一是为了更好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落实,遂溪县司法局从工作经费中拨出10万元作为管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专项工作经费;二是顾问律师(乡村律师)参与调解案件的将按相关标准奖励300—1000元不等。邱丽奋认为,这不但是为扎实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同时激励“乡村律师”参与人民调解的积极性,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协助解决群众上访问题,把群众“上访”转变成顾问律师“下访”的一个“金措施”,很多工作甚至比省厅要求做得更有特色。
记者了解到,这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交叉检查,尤为严格。28项检查内容中,有6项属于一票否决项,它们分别是:县级司法局今年没有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有律师担任多于8个村庄(社区)法律顾问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有镇街司法所没有台账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发现1个村(社区)2次或2个以上村(社区)1次没有服务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出现有村(社区)的法律顾问没有填写工作日志或者工作台账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律师拿到的经济补贴资金有村(社区)低于每年1万元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