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潘海其 摄)
湛江新闻网讯: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发展、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营造安全、规范、和谐的消费环境,体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服务理念,3月15日,遂溪县市场监管局、消委会联合11个职能部门和29个企业在该县全丰中央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宣传活动。遂溪县委常委杨利荣,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消委会会长叶志军,县相关单位领导以及企业代表参加活动。县人民政府办钟强副主任主持活动。

县委常委杨利荣、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消委会会长叶志军、县相关单位领导以及企业代表参加活动。(潘海其 摄)
2016年“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宣传活动在精彩的歌舞声中拉开序幕。县委常委杨利荣发表纪念讲话,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遂溪县消费维权工作,为“十三五”时期遂溪县消费维权工作明确了总体思路,并强调社会各界要坚持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着力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创新维权机制。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消委会会长叶志军发表开幕式致词,重点回顾2015年度的消费维权工作,阐述“ 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的深刻内涵。开幕式上,县消费会大力宣传表彰了2015—2016年度遂溪县消费者十佳“诚信单位”和首届遂溪县十佳“消费维权调解员”,进一步激发单位和个人自觉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强化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及维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意识。

县领导和各成员单位领导到现场巡视指导。(潘海其 摄)
在活动现场,十佳诚信单位通过展示企业风采、检测服务、优质产品等方式,让消费者近距离的了解企业、了解产品、了解服务,增强企业的影响力与亲和力。县消费会和政府各职能部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假冒伪劣商品鉴别方法、有奖知识竟答等形式,认真倾听消费者声音,高度重视消费者诉求,积极为消费者解疑答惑,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消费维权保护工作,为拉动新消费、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服务。

有奖知识竟答。(潘海其 摄)
这次活动,县消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出动车辆15台次,发放宣传资料达9000多份,接受来访群众320多人次,现场受理消费投诉12宗。此外,各职能部门还对在此前执法中收缴的假冒伪劣日用品、化妆品、烟草等进行了集中销毁。

歌曲演唱。(潘海其 摄)

法律顾问积极为消费者解疑答惑。(潘海其 摄)

现场咨询。(潘海其 摄)

现场讲解假冒伪劣商品鉴别方法。(潘海其 摄)

舞蹈表演。(潘海其 摄)

遂溪县2015-2016年度消费者十佳“诚信单位”代表作获奖感言。(潘海其 摄)

遂溪县2015-2016年度消费者十佳“诚信单位”代表授奖。(潘海其 摄)

遂溪县消费者首届十佳“消费维权调解员”代表作获奖感言。(潘海其 摄)

遂溪县消费者首届十佳“消费维权调解员”授奖。(潘海其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