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打算向银行贷款时,到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后发现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广西一家银行,为一个素未相识的男子做担保贷了100万元。”昨日,记者接到遂溪一村民陈俊桥的求助,对方至今没有按时还款,导致自己无法办理贷款。
陈俊桥是遂溪乌塘镇后发村的村民,2012年,他在遂溪经营一家家居建材店铺,从未向银行贷款,也未向信贷公司贷款。“记得有一次,一家信贷公司推出0首付购车,我提交了自己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并未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陈先生说。
2015年10月中旬,由于生意需要,陈俊桥计划向银行贷款,便到人民银行将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打出来,不料,工作人员告知,他于2015年6月16日在广西北部湾银行防城港分行为一名黄姓男子做担保,贷款100万元。“我从没去过广西,怎么就帮人担保了100万元贷款呢?”对此,陈先生非常不解,“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要贷款,我还不知道这回事。”
随后,陈俊桥第一时间向遂溪公安局报警,警方表示,案发在广西,应到广西报警。带着疑惑,陈先生找到他“担保”的银行反映该事。银行通过调查,承认担保并非陈俊桥本人,而是有人冒用了他的签名及手印。“银行找到借款人协商时,借款人表示一个月内把款还清。”陈先生说,结果到现在对方还是没有按时向银行归还贷款。由于对方的征信出现问题,陈俊桥是担保人,因此无法向银行贷款做生意,将来有可能无法办理房贷、车贷等。
近日,陈先生计划再去一趟广西,希望涉事银行能给一个说法。本报将继续追踪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