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申请执行才过了10天时间,就能收到工伤赔偿款了!”近日,申请人王某某接到廉江法院执行干警通知领取工伤赔偿款的电话,激动地连声道谢。
原来,王某某与某建筑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某建筑公司同意向王某某支付工伤赔偿款12万元。但调解书生效后,建筑公司却未能及时履行支付义务,2024年7月25日,王某某向廉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冻结了建筑公司名下账户,并发现该账户有足够划扣的存款,该案件顺利执结指日可待。
但事情却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因为该冻结的账户是该建筑公司专门用来发放工人工资的,冻结该账户,便会影响到建筑公司正常发放工资。执行干警考虑再三,决定解封了该账户,并多次向建筑公司释明强制执行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从工伤赔偿款是工人的基本生活保障等人道主义进行劝解,建筑公司认识到一拖再拖无法解决问题,也为法院的善举所打动,于是请求法院宽限几天。
8月5日,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带12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并由执行干警交到了申请人手中,一起涉民生执行案件最终仅用12天时间告一段落。
廉江法院充分发挥善意执行理念,坚持执行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特别涉及工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做到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推进企业发展生产上实现力度和温度的平衡,力求双赢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