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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见娃”难 法官调解促人月两团圆

2024-09-16 21:33 来源:湛江云媒 作者:文/记者李亚强 通讯员邱海龙 图/通讯员供

麻章法院桐花树和美家事法官调解工作室。

“感谢法官,放假了还在为我们的事情忙碌,我会按约定履行协议,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也祝您节日快乐!”调解协议签完后,被告何某对麻章法院桐花树和美家事法官调解工作室戚嘉琪法官说道。

原来,原告麦某与被告何某在七年前相识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后来,由于双方感情破裂,在2020年7月,双方协议离婚,并在协议中约定离婚后女儿由被告何某抚养,原告麦某每月可探望女儿两次。离婚后,何某却一直拒绝协助麦某行使探望权。麦某曾找当地村委会帮忙调解,但未能如愿。麦某思念孩子心切,便诉至法院主张自己的探望权。

“我想见我女儿,请法官为我主持公道。” 9月14日收到案件后,已临近中秋假期。同样是一名母亲,戚嘉琪法官能够理解原告麦某迫切的心情。

“亲生骨肉,血浓于水,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双方的爱。母亲探望女儿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你也有协助的义务。要为孩子创造一个积极、健康的成长环境。”9月15日,中秋假期第一天,戚嘉琪法官组织双方开展线上远程调解工作。经耐心调解,被告何某表示,会承担好监护人职责,愿意配合孩子母亲行使探望权利。

“中秋节快到了,也希望你们给孩子一个快乐、团圆的节日。”最终,双方通过线上调解平台签署调解协议,详细约定了每月探望的时间、方式等事宜。

在签署调解协议后,戚嘉琪法官团队郑重向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天然的血缘关系,即使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这是来自法院的殷切叮嘱,也是对父母正确履行家庭责任的期盼和引导。

编辑:何海清
值班主任:黄梦秋
值班编委:钟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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