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本人以前在霞山区缴交住房公积金,但已于2022年10月离职,后续回到茂名市缴交公积金。目前没有购买房屋,想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一、规范改进提取政策,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管115号]):“(四)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原则上必须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得选择通过离职提取方式提取”。可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至茂名市继续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