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先生向湛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廉江市城南街道方正路3点汽车美容店后面有一无名废品站,该废品站主要经营回收玻璃瓶和清洗玻璃瓶,并将废水排放至下水道,未作反渗处理,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及禁止向水体排放含酸类物质的废水检疫规定,其间孳生蚊虫和散发臭味严重扰民。现要求生态环境局介入处理。
廉江市政府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无名废品站名称为廉江市诚润再生资源站,位于廉江市城南街道南城广场外38号厂房,办理有营业执照。该再生资源站占地面积约90平方米,主要是对回收易拉罐、废旧玻璃瓶(酱油瓶、啤酒瓶等)及对玻璃瓶进行清理后进行外售;主要生产设备为压缩机(打包机)、清洗槽;生产工艺流程为废旧玻璃瓶→清洗、撕标签→打包,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水经下水道排入市政管网。
8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再生资源站清洗槽浸泡有废旧玻璃瓶,场内大量堆放的废旧玻璃瓶及清洗作业散发气味对周边环境构成一定影响。群众投诉部分属实。
二、处理情况。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当场责成该再生资源站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站内卫生清洁,停止废旧玻璃瓶清洗作业,避免再次出现异味影响周边群众的情况。同时,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将加强对该再生资源站的环境监管巡察,密切关注其整改落实情况,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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