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湛江市流沙湾1号海域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湛江市流沙湾1号海域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项目(变更)
(2)建设单位:湛江市蓝色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项目选址在湛江市雷州市覃斗镇西侧、流沙湾西北侧海域,离岸约8.7km,地理坐标为20°31′42.505″N,109°43′12.007″E。
(4)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规模如下:建设重力式深水网箱、桁架类深水网箱、筏式养殖、生态养殖围栏养殖和人工鱼礁,共布置深水网箱养殖组团2个,布置桁架式深水网箱3个、重力式深水网箱60个。建设高密度聚乙烯(高分子材料HDPE)抗风浪筏式养殖筏架154台,吊养牡蛎3080万个。建设人工鱼礁3.501万空方和自动监测系统1套,大型生态养殖围栏2个、简易钢质网箱18个、座底式桁架养殖网箱“湛农1号”1个。
分三期建设,第一分区用海面积为255.9849公顷,计划建设筏式养殖栅架154台,坐底式桁架类网箱1个(湛农1号),人工鱼礁3.5010万方和在线实时监测系统1套,配备养殖辅助船1艘、养殖管理平台1个、其它配套设施装备25套;第二期用海面积为176.3218公顷,建设深水网箱养殖组团1个,包括重力式深水网箱34个、桁架类深水网箱1个、简易钢制网箱18个;第三期用海面积172.4927公顷,深水网箱养殖组团1个,包括重力式深水网箱26个、桁架类深水网箱2个、大型生态养殖围栏2个、大型多功能养殖网箱1个。
本项目施工期间和营运期间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项目配置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大气污染物等能达标排放,确保废水、固废合理合法处置,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地减缓本项目施工建设和运营实施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cbQfFI2R4fhuqTvht5ruw?pwd=2f25,提取码: 2f25。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此网络链接查看《湛江市流沙湾1号海域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湛江市蓝色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红玉 联系电话:15875954281 邮箱:hymc2023@126.com;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216号沿海星岸公馆三楼303室
环评单位:广州长海海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黄埔村北码头28号之五整栋自编5号楼202单元
联系人:汤工 联系方式:18102728362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按照环评公参相关规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获取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cbQfFI2R4fhuqTvht5ruw?pwd=2f25,提取码: 2f25。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此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方式和途径
按照环评公参相关规定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起止时间为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在此期间,公企均可通过现场提交、邮寄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及时反馈。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相关说明事项
(1)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的配套文件)。
湛江市蓝色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