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家,古称蜒人,《隋书·南蛮传》记载:“南蛮什类,与华人错居……俱无君长,随山洞而居,古之所谓百越是也。”
雷州三面环海,沿海水居的蜒人以捕鱼为生。自汉唐以后,中原汉人与闽南人不断迁至雷州半岛,汉文化在雷州渐次传播,汉越文化融会。
蜒人后称谓“疍家”,至今称为“渔民”,以船艇为家,长期居住水上,他们的婚嫁风俗别具一格。
渔家男女的婚姻嫁娶没有专人做媒,由亲戚熟人互相提出,父母同意,就算是订亲。订亲后要“听兆”3天。3天平安,男女双年庚“合命”过后,择良日嫁娶。
嫁娶日子择定,女方就不再做工,在船艇的房间内保养,准备新婚衣服嫁妆。缝制新婚衣服也要择好日子时辰。距婚日一个月开始哭嫁,用渔歌的形式,一般在夜晚进行,周围的渔艇都围过来听。哭嫁的内容是赞颂父母养育之恩、母爱的情怀、叔伯婶母的痛惜关爱、兄嫂姐妹的和睦相惜,以及如今将出嫁远离的难舍心情。
男方在婚日前一天装礼﹙过礼﹚,用簸箕铺上红纸,把礼品金、银、钱、饼干、糖果、槟榔、猪肉、鸡等放在簸箕上,共有8个簸箕,用艇送到女家船上。姑娘由姐妹陪伴回房间梳妆,夜间子时后嫁往男家,“好命”婶嫂在门口唱《十送令姪出嫁》渔歌。
男方艇上由2位“好命”婶嫂接新娘,船上张灯结彩,敲锣打鼓吹箫呐,燃放鞭炮迎接,前来贺喜的亲戚贵友欢聚船上饮酒猜拳看新娘。船头搭一小台,渔家青年男女上台唱渔歌,围观的渔船小艇密密麻麻,欢歌达旦。
渔家新娘也有回3日之例,但不严格,如果潮水利于捕鱼,女方父母需要出海,也就罢免,以后有空闲才回娘家。
渔家的婚俗也与时俱进,如今渔家男女自由恋爱,渔家人的新婚俗也广为流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