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从贵州来到廉江务工的阿金(化名)吃饭时与他人发生冲突,被送往ICU抢救,经鉴定伤情达重伤二级。阿金早年离异,家中有年迈的父母和一对未成年在读子女,家庭经济困难,ICU治疗费用高昂,家庭陷入困境。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阿金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后,廉江市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联合湛江市检察院开展两级院联合救助。因阿金的家人都在贵州,往返不便,材料收集和情况核实存在困难。
湛江、廉江两级检察院办案人员赴贵州阿金家中实地走访,核实其家庭困难情况。阿金从ICU转到普通病房后,仍需持续治疗和康复,家里早已债台高筑,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
检察官协助阿金家人整理身份证明、困难证明、医疗票据等申请材料。与此同时,湛江市检察院与廉江市检察院启动两级院联动审批机制,承办人撰写救助审查报告,载明走访情况、家庭困难程度、医疗支出明细及拟救助金额建议,逐级审批。两级院一周内完成审查,认定阿金系因案导致重伤、丧失劳动能力,其家庭无其他稳定收入来源,属于“因案致贫”情形,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
救助金解决了眼前的困难,但阿金仍需长期住院,家人往返照顾不便,提出将其接回贵州老家疗养。湛江市检察院办案团队与医院沟通协调,向院方说明阿金一家的实际困难,争取了部分医疗费用减免,并协助安排救护车长途运送,将阿金送返贵州老家。
阿金回到贵州后,其女儿小美给检察官寄来一封信:“检察官叔叔阿姨,谢谢你们没有放弃我们家……我一定好好学习,以后也要帮助别人。”
湛江晚报、湛江云媒客户端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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