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先生:我想了解粤海水务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赤坎区人民政府:湛江市现行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是根据《关于继续执行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湛发改价格[2024]557号文)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居民每户每月收垃圾处理费标准为13元(已实施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免收卫生清洁费2元),每月用水量1吨以内的住户,仍按每月每户征收3元。”的规定执行。按现行收费规定:只要住宅小区居民实施了物业管理并且居民已交物业管理费的,由物业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如物业公司经营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清运服务公司相关信息等),审批后统一按11元/月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如您居住小区是由物业公司管理的,请您与物业公司联系,敦促其尽快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减免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