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济合作框架货物贸易协议〉第二议定书》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届时启用新版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Form E证书),这将对湛江开拓东盟自贸区迎来新契机。
新议定书签署实施后,中国与东盟双方企业将更方便地使用自贸区优惠政策,从中获得更多利益。比如,新议定书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进行了修订,允许使用第三方发票,当发票由第三国开具时,只要在Form E证书第13栏中的“第三方发票”标注(√),并在其他相应栏目注明该发票号码和开具发票的公司名称及所在国家等信息即可。此规定有利于中国-东盟自贸区惠及香港等周边地区和国家,促进跨国产业链的稳定和发展,推进本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2010年1月1日全面建成后,中国和东盟6个老成员即文莱、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和新加坡之间,90%以上的产品实现了零关税,东盟6个老成员对中国的平均关税从12.8%降低到0.6%。东盟4个新成员,即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也将在2015年实现90%零关税的目标。
东盟是我市主要出口市场之一。据统计,2010年1至11月,湛江检验检疫局共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877份,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4.63%,签证金额3921.98万美元,同比增长107.66%。中国和东盟经济互补性强,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很大。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企业,要紧紧抓住机遇,培养自贸区的战略眼光,研究东盟各国的法律法规、产业结构、市场规模、资源布局以及消费者习惯等,积极开拓市场,主动申领Form E证书, 提高我市出口商品在东盟市场的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