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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不良”人员将被重点监察

2013-12-25 16:27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冯斐 李蓝珊

    近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重点监察对象名单制度的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全市法院全体在职工作人员,通过建立覆盖全员严密监控体系,督促全市法院工作人员彻底摒弃“吃拿卡要”的行为和“冷硬横推”的作风。

    据介绍,该《办法》涵盖了法院信访、立案、庭审、执行、司法委托等工作程序,以下五种人员将被重点监察:1、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出现问题案件的责任人;2、通过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审查,一年内发改案件达到一定数量的责任人;3、通过对信访案件的数据统计,一年内被当事人举报、投诉达到一定次数的工作人员;4、根据案件当事人满意度评价数据,全年满意度排名靠后的办案人员;5、当事人对窗口作风或庭审过程进行满意度评价后,全年评价排名靠后的工作人员。同时,对于列入重点监察名单的人员,法院系统还将督促帮助其改进不足和提高业务水平,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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