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麻章区湖光镇临西村党支部集体腐败案
2009年9月,时任湖光镇临西村党支部书记兼经济联社社长孙那珠伙同其他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干部,通过威逼、利诱等手段,将该村委会各村民小组争议地征地款12.542万元划到临二村民小组账户,并从中取出11.5万元,由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干部集体私分。2010年至2012年间,孙那珠等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8人,在该村委会土地承包、生产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6.7万元,其中孙那珠收受7.2万元。2013年12月,孙那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临西村党支部、村委会6名干部和理财小组长1人、村民小组干部1人及社会人员4人因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分别被一审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6、湛江开发区东山街道调石村原党支部书记陆志金违纪违法案
2012年10月,湛江开发区东山街道调石村原党支部书记陆志金等3人签订协议,共同承包开发该村委会4条自然村共有林地68亩。为此,陆志金等人向这4条自然村的村长共送给人民币25万元。此后,陆志金等人将该林地划分成170多块宅基地对外出售,出售林地面积1.84亩,获利62.9万元。2013年11月,陆志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其他涉案人员分别被开除党籍及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二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