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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起严查不戴头盔

2014-01-18 10:54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林宇云 杨百宁

    从本月20日起,市交警支队将在交通整治专项行动中严厉查处、处罚不戴安全头盔驾驶超标电动车的违章行为。

    在近期的交通整治中,仍然存在部分驾驶超标电动车的市民不戴安全头盔上路的现象。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监局《印发关于加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13〕4号)要求,超标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参照摩托车管理,驾驶车辆时应戴安全头盔。超标电动自行车违反有关通行规定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摩托车标准处罚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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