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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大胆 警务室旁抢劫!

2011-06-13 15:25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林明聪 张东兴

近日,经吴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警务室附近抢劫一对情侣的三名被告人被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中,以抢劫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以抢劫罪判处李某华有期徒刑九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泉有期徒刑八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介绍,2009年9月16日晚上11时许,李某华、李某泉和吴某驾驶摩托车到吴川市区寻找作案目标,当三人来到沿江路警务室附近路段时,看见一对青年男女正坐在江边的围栏上聊天,而且旁边还停放着一辆摩托车,三人便决定抢劫这对情侣。当李某华驾驶摩托车靠近这对情侣时,李某泉和吴某快速从车上跳下,在吴某手持一支约80厘米长的猎枪指着这对情侣的同时,李某泉也飞快拿刀指着他们。两人喝令这对青年男女交出手机和钱包,并对他们实施抢劫。吴某还威胁他们不要报警。三人共抢得诺基亚牌和三星牌手机各一台,所抢的摩托车由于破旧,被丢弃在几百米外的工商局门口处让受害人取回。经鉴定,猎枪能以火药为动力有效发射金属弹丸。检察机关还指控他们另案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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