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法律宣传活动,吸引众多群众驻足观看。
湛江新闻网讯:食品安全是老百姓关注的头等大事,为营造“全民学法、人人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环境,6月12日晚,徐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在该县文化广场启动食品药品法律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利用多媒体宣传车宣传《刑法修正案(八)》、《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中的刑事、民事责任追究和处罚等法律规定,以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与其切身利害相关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并现场为群众发放有关宣传资料。
发放有关宣传资料。
据徐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介绍,此次宣传活动持续1个月时间,活动在文化广场启动后,还将走进乡镇、社区、农村、学校等场所,旨在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诚信守法意识,营造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浓厚舆论氛围,让百姓吃上安全的放心食品。据悉,刑法修正案(八)中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