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笔者从吴川市纠风办获悉,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省政府纠风办的通知要求,吴川市在7-9月集中3个月时间,对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按照国家、省的统一要求,吴川市在7-9月集中评议的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为公安(含交警)、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地税、工商、质监、安监、国税部门。民主评议工作从7月开始,9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7月中旬至8月底)、整改评议(9月)三个阶段。评议时间段为2011年1月至9月,主要评议内容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情况;政务公开、高效服务情况;部门(含对口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情况;制度建设及创新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有关情况。
据了解,本次民主评议工作按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务实高效”的原则开展。评议结果采取百分制,评议分数由系统自评(30%)、评议代表测评(40%)、综合调查评议(30%)三个部分组成,得分80分及以上为满意单位,60分至79分为基本满意单位,59分及以下为不满意单位。吴川市纠风办将于9月底汇总评议结果,包括评议分数、各部门最终排名顺序及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上报上级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