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湛江云媒账号

湛徐高速一仅值2万小货车翻车拯救费1万5千多

2011-08-08 15:24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梁染渠 陈金波

交警:拯救费与我无关

“天价拯救费”事件中,交警充当何种角色?发生事故后为何不让事主自己叫人来拯救?而一定要指定富饶拯救队来拯救?带着一系列疑问,记者从富饶拯救队出来后,即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第二大队采访,因为事发地点属第二大队的管辖范围。当记者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该大队的徐大队长谢绝采访,并表示他们接受采访必须要经上级批准同意。但同时他又说,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第二大队和富饶拯救队是没有关系的。

就在记者走出门口时,该大队一负责人说,如果事主是记者的亲戚朋友,他可以作为局外人,出面与富饶拯救队讲情,看能否将收费减少。该负责人的一番话,证实了记者事先的判断:有熟人讲情的,好说。如果没有熟人讲情的,免说。

物价部门:拯救费物价部门是有规定的

记者从湛江市物价局获取了一份《关于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作业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粤价(2002)350号文。通知第2条:“高速公路(含快速路)事故、故障车辆拖曳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详见附表2),拖曳标准由全省规定最高限价。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标准。”第8条:“事故、故障车辆的车主(司机)可以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拖曳业务经营者,任何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利用职权规定拖曳业务经营者,或搞垄断经营和强迫车主(司机)接受特定拖曳业务经营者。”而在附表的收费标准中,2吨以下(含2吨)的货车拖车费100公里是432元;吊车费不分路程远近是600元。湛江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如果富饶拯救队按他们公司规定的标准收费,那就是属于乱收费。

另外,记者了解到,物价部门规定的上述收费标准,只是限于路面,若事故车子超出路肩,吊车费用就是由公司和事主双方协商,协商的价格,不在物价部门的规定范畴内。但据事主吴何保说,他的小货车翻车位置在超车道与行车道之间。

 

123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湛图片

  • “湛将”全红婵朱子锋双双夺冠
  • 赤坎老街打造文旅新体验引客来
  • 沙滩足球坡头开赛
  • 2025中冠联赛吴川赛区:广东吴川青年大胜海南双玉挺进晋级组
  • 湛江市博物馆举办“巧心筑匠心 劳动创未来”社教活动
  • 我市6711艘渔船回港休渔
    热点新闻排行
  • 月点击
  • 周点击
  • 日点击
  •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