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新闻网讯:《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大力贯彻落实《条例》,近日,徐闻县渔政大队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种的《条例》宣贯活动,使《条例》切实深入广大渔民的心。
12月1日至6日,徐闻县渔政大队通过广播电视台、宣传车、横幅、标语、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贯《条例》。据了解,徐闻渔政大队共出动宣传人员30多人次,宣传车3辆次,共深入全县各乡镇渔港、码头、渔区、渔村45个进行了巡回广播宣传,悬挂横额45条,张贴标语500张,徐闻广播电视台坚持播放《条例》5天次,发放宣传《条例》小册子1000本。使《条例》切实深入广大渔民的心。
另据了解,《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于2011年9月29日经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渔业管理的新制度,必将进一步改善渔业生产条件,为加强渔港和渔船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对现代渔业建设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