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华海糖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徐闻县下桥镇高田村湾尾经济合作社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法槌响起,昨日上午,徐闻法院巡回法庭在下桥镇政府大院开审上述民事诉讼案件。
这一露天开设的“阳光法庭”,按照常规法庭的布置摆放着桌椅,并分别提示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及被告的位置,原告、被告及双方的委托代理人分坐在两旁。任审判长的徐闻县人民法院院长黄和敖坐在法官席上,徐闻县四套班子领导、县直机关主要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及驻徐6个国营农场的主要领导等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上午10时整,审判长敲下法槌,庭审现场霎时间肃静下来。在现场旁听的上百名群众,有的怀抱小孩、有的头戴着草帽,静静聆听。
“我今天是走路来的,真没想到,把法庭搬到家门口了!”湾尾村村民林能道的话,现场不少群众都有同感。
“农村常发生土地纠纷问题,这次开展的‘阳光法庭’既让旁听群众受到法制教育,又让我们了解到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正确处理土地纠纷问题。”该镇一名徐姓工作人员说。
此次露天公开开庭审理的是原告广东省华海糖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徐闻县下桥镇高田村某经济合作社的物权保护纠纷。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庭查明,徐闻县人民政府于2005年给原告华海公司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争议的221号、242号土地共103.27亩,包含在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范围内。但自2005年底起,被告高田村某经济合作社未经原告允许,擅自占用了上述两块土地,种植了菠萝、甘蔗、花生、剑麻等农作物。合议庭在经过休庭评议后认为,被告在占用原告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妨碍了原告对其所合法拥有的土地的使用,该案事实已经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便当庭作出了宣判,判令被告高田村某经济合作社把土地上的农作物清理完毕后,将103.27亩土地退还给原告广东省华海糖业发展有限公司。
休庭时,旁听的干部纷纷反映,通过庭审旁听,了解了庭审过程,增长了法律知识,感受了法律的尊严。一些领导干部说,由于平常工作忙,很难有机会旁听案件的审理,像这样由县委书记带队,全程旁听一起案件的审理,特别是一起涉及国资权益和群众权益之争的案件的审理实属难得,受益匪浅,法院的巡回审判在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对政府行政管理方面也是一种触动,在另一方面支持、促进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
“这种露天法庭真不错,既降低了老百姓的诉讼成本,又能够让群众直接了解案件事实真相。”一名戴草帽的村民如此评价。
“开展树荫法庭、渔船法庭、田间法庭等活动是我们在能动司法上所做的创新和尝试。让法官走进农村、社区,能更好地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消除司法神秘感。”中午时分,庭审结束,走下法官席的黄和敖对记者说,通过巡回公开审判,让当事人了解法院审判的整个过程,以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展示给群众,从而促进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工作;同时也能以案说法,借此对基层群众进行普法教育。
据了解,为此次巡回开庭,是徐闻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公开的一系列举措之一。今年以来,徐闻县法院已派出巡回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共计16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