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近日,徐闻县消委会经过努力,为瓜农黄某挽回经济损失13.95万元。
8月1日,徐闻县消委会接到徐闻县南山镇村民黄某投诉,称其所种植的木瓜疑因施用了劣质复合肥,导致减产严重,请求消委会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接到投诉后,徐闻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对事情展开调查。经了解,黄某共种植有木瓜150亩,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份,他陆续向某供销门市部购买了8吨复合肥料,持续施用于自己所种植的木瓜。待到木瓜收成时,才发现木瓜果实长得非常差,且减产严重。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徐闻县消委会向所辖的海安消委分会和海安工商所知会了情况,由海安工商所对该批复合肥进行抽查送检。
检验结果:该批复合肥确实属于不合格商品。接着,县消委会一方面联系了农业部门,对黄某所种植的木瓜减产原因进行勘查;另一方面联系物价部门,对黄某的损失进行估价。经勘查,黄某所种植的木瓜减产严重确实是因施用不合格复合肥所致。同时,物价部门也估算了黄某的经济损失。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复合肥销售方同意就黄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在赔偿金额上,双方产生了分歧。
最后,经过徐闻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双方达成协议,由复合肥销售方一次性赔偿瓜农黄某经济损失10万元,并免收其肥料款3.95万元。至此,投诉成功调解。目前,该批不合格复合肥案件已交由所辖工商所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