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餐店就餐期间偷走店主儿媳手提袋的朱某,近日经吴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介绍,今年4月17日傍晚6时许,朱某在吴川市区解放中路一快餐店就餐期间,秘密潜入该店内的一个房间,将店主儿媳挂在墙壁上一个红色小手提袋取下藏在身上,企图偷走。朱某就餐完毕离开快餐店时,受害人的丈夫及时发现手提袋被盗,并马上追赶,在群众的协助下将朱某抓获。被盗的手提袋内有人民币5100元、手机一台等。经吴川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手机值款人民币200元。
在快餐店就餐期间偷走店主儿媳手提袋的朱某,近日经吴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介绍,今年4月17日傍晚6时许,朱某在吴川市区解放中路一快餐店就餐期间,秘密潜入该店内的一个房间,将店主儿媳挂在墙壁上一个红色小手提袋取下藏在身上,企图偷走。朱某就餐完毕离开快餐店时,受害人的丈夫及时发现手提袋被盗,并马上追赶,在群众的协助下将朱某抓获。被盗的手提袋内有人民币5100元、手机一台等。经吴川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手机值款人民币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