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一早,李小姐赶到了开卡点东晓支行。根据银行提供的账户历史明细清单,21日的6次转账,交易场所均为吴川市博铺镇街道办新城开发区的某ATM机。李小姐懵了:“我在那边不认识人,这就是盗刷。”她接下来打算状告银行,要求赔偿储户的损失。
事件背后还横生了一场“插曲”:该支行的业务经理陈先生一看李小姐的卡居然没有卡号,要求她换卡。
李小姐觉得莫名其妙:“我是2002年开的卡,2004年遭人打劫,银行就给我换了这张没印号的卡。我当时也觉得奇怪,更换密码后,用它去柜台取钱,业务员从来没有提醒我要换卡。为何盗刷之后,要我换卡?”
李小姐坚持,她没有透露过密码,“我使用银行卡很谨慎,从来不开网银,也很少刷卡,开卡这么久应该不超过10次。”银行:
盗刷的人肯定知道密码
记者昨日致电该支行的陈经理,据了解,银行已经把相关情况汇报上去,接下来有待警方异地提取录像调查情况。
陈经理猜测,李小姐的卡遭人盗刷,应该是泄露密码的缘故。密码是鉴别储户身份的唯一手段,只要成功输入密码,就能认定为是储户个人的真实交易。“无论卡是不是遭遇‘克隆’,分次迅速取走了钱,肯定是知道密码的。”
面对李小姐的投诉,陈经理表示很无奈:“银行卡怎么可能没印卡号?一定是长期使用磨损了表层薄膜。银行绝不受理这种旧卡,柜台人员一定会提醒持卡人换卡的。”
法学博士:
银行卡遭盗刷应该注意取证
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瀚认为,法院判决银行和用户承担责任的情况并不相同,比如密码泄露存在多种可能,不能将保密责任全部归于银行。一方面,持卡人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另一方面,银行应该有ATM的安全保密方式和措施,以及有规定的标准设置,以保护储户的财产安全。
如银行卡遭人盗刷,可如李小姐一样,第一时间报警证明人和卡都在本市。或者用真卡(或存折)迅速进行一次存、取款交易,并保留凭证。最后向涉案银行反映情况,并要求对监控录像进行提取和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