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日前,吴川市法院执行局依法成功执结一宗排除妨害纠纷案,将查封拍卖的房产顺利交付给买受人。
吴川市法院受理执行陈×超、吴×梅与王×琼、陈×兴、李×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于2012年8月29日向被执行人王×琼、陈×兴、李×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迁出位于吴川市梅录街道梅北开发区四区15号的房屋,将房屋交还给申请人陈×超、吴×梅使用。但执行通知书送达七日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交付手续,拒绝搬迁。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吴川市法院在多次催促被执行人搬迁无效的情况下,制定详细执行预案,抽调干警30余人,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搬迁。在执行过程中,吴川市法院邀请梅录派出所、永红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医院及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派人现场监督执行的全过程。仅用半天时间,吴川市法院执行局就成功执结陈×超、吴×梅与王×琼、陈×兴、李×排除妨害纠纷案,将查封拍卖的房产顺利交付给买受人陈×超、吴×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