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法
趸租零售 巧取豪夺
4月30日下午,吴川市黄坡镇中山圩老街几名村民指着373省道旁的连片旧门店对记者称,这些门店原属中山镇粮所,2003年,因原中山镇与黄坡镇合并,原中山粮所被撤销,这些门店被原粮所职工孙某租用,到了2007年,便有人将此地块拆分成宅基地,并贴出公告,让附近群众公开出价购地。
“买地时,大家心里都有顾虑,毕竟方圆十里的老百姓都知道这块地的来龙去脉——小小中山圩,‘打米’(购粮)的地方谁不知道?”一名当年曾参与购地的村民承认,当时“看热闹的多,出价的少,因为购地者都知道这买卖有问题。
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了当年中山粮所出租这块土地、门店的合同和其后卖地公告的照片。
据中山粮所与孙某于2006年1月1日签订的租地合同,“为筹资安置分流职工及偿还债务”,中山粮所将此地块及附属全部建筑物出租给孙某,租期为20年,租金为50万元。合同落款签名分别为时任中山粮所所长的张木福及孙某。
其后,记者打通了张木福的电话,张表示,当年确有向孙某租地一事,但现在中山粮所已不再存在,他也不好再过问。
据村民提供当年“公开出售”这一地块的公告照片,落款为“唐基村委会 2007.6.2”。公告内容称“经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开发粮所地皮规划屋地。”
据此公告,卖地的应该是唐基村委会而非孙某。但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卖地者渐渐露出了真实面目。
从购地者出示于2008年、2009年交款的凭据,当时收钱的经手人是孙某。
记者向唐基村干部追问此事时,他们也认为卖地的是孙某。一名村干部表示,“当时,孙某为自圆其说,向村子里上交了8万多元左右。”
多名村民表示,单是卖出的一块90多平方米屋地,成交价已超过10万元,更何况此地总面积达10来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