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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租来土地再转卖

2013-05-05 09:24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吴建韬 林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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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卖地 性质恶劣

4月30日,在吴川市国土局,国土监察大队潘队长对记者称,发生在黄坡镇的这起卖地怪事,已引起政府高度重视,该局已介入调查。

据悉,国土部门迄今已查实此事所涉土地为7000多平方米,至少已卖出9幅屋地,所涉款项68万元。卖地收款人为孙某。

“相关调查尚未结束,但可以肯定是非法卖地,因为这起卖地事件的主体及程序均不符合法规,且所涉面积及金额较大。”国土管理部门人士表示,这块土地的背后存在权属问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处置。

思考

资产流失 监管何在

有关部门提及此地块的权属争议,一方面涉及该地复杂的沿革,二是该地的国土证已由法院撤销,法律上属于权属未清的土地。

原来,上世纪70年代,当时的黄坡公社分出中山公社,新的公社建设各站所使用了位于中山圩中心的唐基村土地。随后,黄坡公社及中山公社相继改称黄坡镇与中山镇,到了2003年,原中山镇又合并回黄坡镇,不少站所被撤并后,原址不再使用。

这些荒置的土地房子,到底是归原单位处置还是归还唐基村,便发生了争议。如原中山粮所等地块,吴川市曾于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颁发过国土证,但随后于2001年,唐基村提起行政诉讼,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土地登记违反法定程序,撤销相关国土证。

当地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无论这块土地的权属是原系统的上级管理机构,还是唐基村,都不应该出现这场“租地转卖”的闹剧。如果土地权属最后确定为前者,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果属后者,唐基村集体的资产也遭到损害。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国有部门对本系统的“家底”不太清楚。

记者前往吴川市粮食局采访此事时,该局领导称“对上一任的事情不太清楚”,建议记者采访一位副局长,这位副局长又以“签租约时自己还未当副局长”为由,不愿谈此事,建议记者找当时的中山粮所所长。记者找到这位原所长,但他仅证实了签租约一事,对其后发生的转卖事件,表示“不任职了不知道此事”。记者继而致电已调至其他部门任职的原吴川市粮食局局长李某,李某也表示“没听说发生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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