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在其官方网站发出《关于公布2013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通知》:我省2013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考试成绩由该院统一公布。考生考试成绩以该院统一打印的成绩单为准,并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
从7月3日12:00起,该院将通过相关网站和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8日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广东省2013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成绩证明高考时将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须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及时发放考生本人。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遗失不再补办、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