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嘉粤集团有限公司等34家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会议对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对复核的《债权审核报告》进行了再次核查,共有246户债权人参加了会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期,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广西索芙特集团有限公司订立《重整项目投资合同》,约定由广西索芙特集团有限公司投资39亿元对嘉粤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进行整体重整。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投资人投资的全部资金在减除必要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全部用来向债权人清偿,劳动债权、税务债权获得100%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为19%;抵押财产的变现价值不低于抵押债权额的,抵押债权不调整,全额优先受偿;抵押财产的变现价值小于抵押债权额的,按抵押财产的变现价值确定可实现优先受偿的抵押债权额,余额转为普通债权。
此外,会议复核债权总额为55.94亿元,评估资产总值为50.30亿元。到户债权人分五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其中担保组和税务组通过《草案》,出资人组、职工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通过率均未达到法定要求。因此《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据了解,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审慎推进该案审理工作,努力寻求最佳方案,尽最大可能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