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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托举哥”的再思考

2013-11-12 22:30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肖汉宁

    10月25日,湛江人陈瑞聪徒手攀爬三楼阳台,将卡在防盗网命悬一线的小女孩托了起来,挽救了她的生命。日前,《台山再现“托举哥”》新闻在江门以及台山市两级电视台播出后,在当地引起极大反响,“托举哥”成为当地新闻人物。(11月12日《湛江晚报》)

    每一次“托举哥”的出现都会引发大家的议论和思考。湛江媒体对本地涌现出来的“托举哥”事迹的报道也屡见不鲜。事实上,“托举哥”的出现,一方面体现了湛江市民充满正义感和乐于做好事,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是能够挺身而出的顶呱呱的真的汉子。站在更加深层次的角度思考,“托举哥”的精神也是湛江在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物质条件越来越发达的发展中,湛江更需要充满人文关怀的互助的社会氛围。因此,我们喜闻乐见“托举哥”的出现,愿意看到这座城市因为“托举哥”而变得温暖和幸福,也希望通过大力宣传“托举哥”的事迹让外界知晓南粤湛江是令人值得向往的有爱心的城市。

    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从另一个角度反思“托举哥”的出现。先看一个报道,乘坐广州地铁时候都会听到广播系统对携带儿童乘车的市民的温馨提醒,就是提醒市民看护好儿童避免儿童走失;而实际上广州地铁有时也会收到市民的求助,原因就是在地铁人群中儿童走失了。尽管再三提醒,但总有一些不愉快甚至影响到出行心情的事情发生。这需要引起大人们的再三注意了。同样,一般情况下“托举哥”是伴随着危急、危险事件而发生,这些事件并非我们愿意看到和希望发生的,或者说是丑事和坏事。因此,“托举哥”的出现,意味着一些“坏事”的发生,意味着“不幸”的降临。这次“托举哥”把小女孩托起来,挽救了她的生命,所反映出来的是小女孩面临危险紧要关头,是小女孩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是大人监护人教育和保护孩子力度不够,是社会在宣传和教育市民居家安全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对“托举哥”“赞”的同时,全社会也应该自我反省和思考,该如何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为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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