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近日召开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核实和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党政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本单位自查、清退和整改工作情况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县委办公室。届时,将从县委办、县纪委等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分成四个督查组,对全县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县级正职干部的办公室建设标准为每人20平方米,县级副职干部办公室建设标准为每人12平方米,科级干部办公室建设标准为每人9平方米,科级以下干部为每人6平方米。重点对单位或个人超标准、多处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等情况进行清理整改。